论运球过人,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。但是艾弗森与欧文,两人都坐在桌子前。谁才是NBA变向过人的第一把交椅?
恰好,两人都有大球星支持。杜兰特说:欧文控球技术超越艾弗森(控球技术的定义有待厘清);0号特工阿里纳斯说,在艾弗森面前,欧文像蜗牛一样,艾弗森是猎豹,而欧文需要组合的动作才能过人。
两人过人的特点迥异。艾弗森的变向以“大跨步体前变向(Crossover)”为核心,动作幅度极大且启动速度极快,结合其百米10.3秒的短跑级爆发力,往往一步即可甩开防守者。而欧文的变向更依赖胯下运球、转身、急停急起等组合动作,通过节奏变化制造防守者重心偏移,动作流畅且观赏性极佳。
在实战中,艾弗森变向的欺骗性和突然性极强,甚至曾晃倒乔丹等顶级防守者,适合在狭小空间内完成突破,尤其在强调个人对抗的90-00年代更具统治力。欧文的变向技术更适合现代篮球的联防体系,擅长利用挡拆和团队配合创造空间,但单次变向的突破效率要逊于艾弗森。
杏耀平台又回到老生常谈的话题,如果在90年代的防守规则里,艾弗森的过人都如此难以阻挡,那在当代鼓吹进攻、抑制防守的篮球体系中,艾弗森是不是要更优秀?
也许,单论控球,欧文人球结合天下无双,放眼整个NBA历史也是独一档。可是,用一千种方法过人,跟用一种方法过一千次,两者之间,谁更牛一些?